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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合肥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时间:2022-11-06 14:43:17 网站:农业知识 更多:农业网

近日,《合肥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合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食品加工制作后,需要使用具有“开封后不可逆”功能或者类似功能的外卖食品安全封条对外销售的食品进行密封。未按要求封存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据悉,《办法》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餐饮服务提供者、配送服务提供者、送餐员的职责进行了界定,并对强化网络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规范配送全过程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在规范餐饮外卖行为方面,《办法》要求,食品加工制作后,对外销售的食品应当使用具有“开封后不可逆”功能或者类似功能的安全封条密封。如果封条破损,消费者有权拒收。未按要求封存的,责令改正,可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办法》规定,送餐员应当定期对送餐容器进行清洗消毒,不得在送餐容器内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在配送过程中,保证封口和签收的完整性,保证外卖食品不受污染。故意损坏外卖食品包装或者污染外卖食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记者了解到,《办法》要求配送服务商建立网络餐饮配送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送餐员投诉等。建立健全配送员档案和管理制度,对配送员进行健康管理,开展配送员职业道德和食品安全培训;建立送餐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送餐员日常健康检查。此外,《办法》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配送服务提供者依法完善送餐员收入分配机制,确保送餐员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鼓励送餐员参加商业保险;完善订单配送机制,优化配送路线,适当放宽配送时限,合理控制送餐员工资时长和劳动强度;鼓励送餐员设立暂住点。在助推餐饮外卖行业创新发展方面,《办法》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设阳光厨房,向消费者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场所;鼓励设置智能饮食柜,要求机关、院校、住宅小区为设置智能饮食柜提供便利。(顾仁玲沈)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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