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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经营权流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时间:2017-08-20 14:16:32 网站:农业知识 更多:农业网

【论文摘要】 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其能否获得农地经营权。农户在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受益度和在新型农业生产方式中的参与度是影响农地流转的关键因素。

  通过构建以农地流转租金为对象的分析框架,可以较好地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获得农地经营权过程中的利益博弈。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妥善处理好农户分散的流转意愿与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集中连片需求间的矛盾,农民希望获得稳定递增的土地流转收益与农业经营效益波动的矛盾等问题。

  论文发表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述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方式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各地正在积极培育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等类型。虽然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在耕种面积、经营种类、管理方式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但它们与原有的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相比,共同之处在于耕种的土地规模都扩大了。

  于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土地从哪里来,如何顺利获得农地经营权。为此,需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获得农地经营权形成的土地需求与农户同意流转出土地经营权形成的有效供给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以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农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比如,因土地租金造成的流转数量供给不足问题,或者供需双方因为土地流转数量和流转期限不匹配所产生的问题。

  现有文献大多是单独研究农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问题,较少同时关注这两个问题的交集。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问题,不少学者研究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结论并不相同。楼栋、孔祥智认为应该着力发展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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